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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州X区决定开展规划19号路(规划18号路至高旗大道段)、规划20号路(规划18号路至高旗大道段)、规划5号路(规划6号路至高旗大道段)、略线(现状至X大道段)、规划11号路(X大道至规划23号路段)、规划27号路(6号路延伸段,绕城线至规划23号路段)共计约13.39千米的道路建设工程,现将以上略打包,集中采购一家中介服务机构,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报名。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长(km) |
宽度(m) |
道路等级 |
建设内容 |
1 |
规划19号路(规划18号路至高旗大道段) |
1.94 |
20 |
城市次干道 |
道路主体及市政附属设施配套建设
|
2 |
规划20号路(规划18号路至高旗大道段) |
2.19 |
24 |
城市次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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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划5号路(规划6号路至高旗大道段) |
1.18 |
21 |
城市支路 |
|
4 |
略线(现状至X大道段) |
0.87 |
40 |
城市外环线 |
|
5 |
规划11号路(X大道至规划23号路段) |
5.42 |
24 |
城市支路 |
|
6 |
规划27号路(6号路延伸段,绕城线至规划23号路段) |
1.79 |
36 |
城市次干道 |
本项目采用略采购,服务费用预算为1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于2018年#月#日前提交正式文本。
三、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略资质乙级及以上(可以X办事机构报名);
3.在经略业评为不良从业略业通报批评。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月#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月#日下午5时30分(法定工作时间报名)。
2.报名地点:X市金龙大道中段州X区管委会八楼825室。
3.报名时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以X办事机构报名的须出具上级机构授权使用资质的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资料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略有文件、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X州X技术产略
2018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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