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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县香溪河流域略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略以兴水函【2017】64号批准建设,由财政厅以鄂财建发【2018年#月#号下达资金,招标人为湖略,略。略条件,略。
2.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主要略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项目招标为:X县香溪河流域略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2.3施工地点:X县境内。
2.4计划工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略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应在X省略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略理。
3.3略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略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略理。
3.4开标时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X市公略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 *** )略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年#月#日上午9时30分至2018年#月#日上午9时30分止。略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X市公略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略员诚信库中备略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略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略文件。(不略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月#日9时30分。
6.2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X市公略(略东大道2号)707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X市公略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略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略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略,略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略
地 址:X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
联 系 人:万忠焕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旭东
电 话: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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