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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清略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已由湖略以鄂建办[20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清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条件,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略范围
项目名称:X清略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
建设内容:略理设施建设改造。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略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略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机构配备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略会保险缴纳证明。
3.3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4投标申请略人信息库中未被列略人名单中。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应当在X市公略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略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 ,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7年#月#日8:30时至2017年#月#日17:00时止(X时间,下同),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略投标段,略支付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预审文件需支付交易平台使用费1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X公略六楼(略关镇光千路336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清略
地 址:略关镇王湾村五组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略有限公司
地 址:略关镇清溪路92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0710— ## ##
日 期: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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