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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湖南 | 加入时间 | 2017/1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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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17】 ## 号
采购人(全称):X市公略(甲方)
投标人(全称):中山市中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X市公略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办公台 | 2017年#月#*760 | 50 | 1500 | 75000 | |
2 | 办公椅 | 常规 | 84 | 1099 | 92316 | |
3 | 文件柜 | 800*400*2200 | 20 | 1900 | 38000 | |
4 | 班前椅 | 常规 | 8 | 699 | 5592 | |
5 | 三人位沙发 | 2017年#月#*940 | 15 | 2600 | 39000 | |
6 | 长茶几 | 2017年#月#*450 | 11 | 635 | 6985 | |
7 | 班台 | 2017年#月#*760 | 1 | 2868 | 2868 | |
8 | 班台 | 2017年#月#*760 | 2 | 2432 | 4864 | |
9 | 会议桌 | 2017年#月#*780 | 1 | 14446 | 14446 | |
10 | 会议椅 | 常规 | 30 | 1409 | 42270 | |
11 | 茶水柜 | 2017年#月#*800 | 1 | 955 | 955 | |
12 | 略沙发 | 2017年#月#*940 | 2 | 3578 | 7156 | |
13 | 略沙发 | 2017年#月#*940 | 1 | 3578 | 3578 | |
14 | 文件柜 | 2017年#月#*2200 | 3 | 2800 | 8400 | |
15 | 长茶几 | 2017年#月#*450 | 1 | 825 | 825 | |
16 | 吧椅 | 常规 | 9 | 547 | 4923 | |
17 | 四人位连排椅 | 四人位 | 10 | 1210 | 12100 | |
18 | 评委抽取室沙发(1+1+3) | 2017年#月#*940 | 3 | 12771 | 38313 | |
19 | 长茶几 | 2017年#月#*450 | 3 | 825 | 2475 | |
20 | 方茶几 | 700*700*500 | 2 | 656 | 1312 | |
21 | 茶水柜 | 800*400*850 | 20 | 752 | 15040 | |
22 | 无轨密集架 | 2017年#月#*2360 | 32 | 1500 | 48000 | |
23 | 主席台 | 2017年#月#*760 | 12 | 1343 | 16116 | |
24 | 会议条桌 | 2017年#月#*760 | 29 | 1094 | 31726 | |
25 | 会议条桌 | 2017年#月#*760 | 2 | 746 | 1492 | |
26 | 主席椅加会议椅子评标椅子 | 常规 | 409 | 1572 | ## | |
27 | 开标室合计折叠椅子 | 常规 | 50 | 580 | 29000 | |
28 | 主席台 | 880*640*1160 | 2 | 2069 | 4138 | |
29 | 评标桌 | 2017年#月#*780 | 13 | 8635 | ## | |
30 | 餐桌 | 2017年#月#*760 | 6 | 1625 | 9750 | |
31 | 餐椅 | 常规 | 24 | 198 | 4752 | |
32 | 监督室单人位沙发 | 930*820*860 | 21 | 3051 | 64071 | |
33 | 小茶几 | 670*450*500 | 12 | 713 | 8556 | |
34 | 大茶几 | 2017年#月#*450 | 3 | 983 | 2949 | |
(1)合同金额小写: ## .00元
大写: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整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
四、货物的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略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略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略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货物包装要求
1、略货物均应按标准略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略。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略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七、质量标准和保证
1、质量标准
(1)、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略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保证
(1)略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略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略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提供7×24略服务。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在质量保证期内保修电话接通后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有缺略件。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提供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修复售后服务。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略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八、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略责任。
九、知识产权保护
1、略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略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十、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略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十一、付款方式:
1、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0%,余款10%在无重大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十二、伴随服务
1、 乙方应略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略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略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略有的略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略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略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略培训。
(5)其他伴随服务。
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略支付。
十三、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略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略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略分略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略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略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略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略分费用负责。但是,乙略合同略分。
十四、合同的变更
1、略过程中,甲、乙双方略的时间、地点和方略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略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五、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略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略,待计划确略;
(2)略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略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略。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略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略合同过程中有略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略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略将损害略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六、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十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略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略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略或略或略理由的报告。
十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各方应通过X协商,略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略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略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略提起诉讼。
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略,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略仲略分外,略。
十九、法律适用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二十、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略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略门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采购人):(公章) 乙方(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略: 略:
账号: 账 号:
代理机构(公章) 鉴证方:X市政略(公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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